南阳市社会福利院隶属于南阳民政局,是一所以收养孤寡老人、残幼孤儿和弃婴的综合型社会福利事业单位,现有干部职工63人。

  福利院位于市区西北郊,兰营水库上游东岸边,自然环境优美,占地440亩,建筑面积近5000平方米。前身系意大利天主教会驻南阳靳岗天主教堂于1875年创办的孤儿院,新中国成立后,由人民政府接管,进行了改建改造,1962年正式命名为“南阳市社会(儿童)福利院”。

  福利院收养工作的辐射面较大,现已有各类收养人员三百多人。特别是孤残儿童,从小失去了家庭的关爱,心灵和身体都遭到了巨大的创伤,他们需要治疗疾病、体能锻练康复和特殊的教育,更需要党和政府及社会各界伸出援助之手。

  近些年来,在各级政府和社会各界的关心支持下,福利院以“全心全意为收养人员服务”为宗旨,全院干部职工奉献敬业、开拓进取,服务工作水平逐渐提高,院内各项基础设施日益完善,通过开展国内外收养、家庭代养、助养等方式,努力为孤残儿童回归社会创造条件,通过完善服务设施、提高服务护理水平,使孤寡老人、残幼孤儿幸福生活。

  随着民政事业的快速发展,福利事业社会化势在必行,福利院作为福利机构也是慈善机构,必须在依靠政府投入的基础上,加强自身建设,扩大宣传,以赢得社会各界乃至国际友人的广泛关注和支持。

一、市区“三无”人员(成年人)申请入院审批程序
1、入院条件
a、申请入院人员必须是“无家可归、无依无靠、无生活来源”的“三无”人员。
b、经县级以上医院诊断无精神病史和传染病史。
c、本人自愿申请入院。
2、申报程序
a、本人向所在街道办事处提出入院申请。
b、街道办事处根据本人申请进行审查,符合条件者请市民政局社会事务科审批。
c、市民政局根据街道办事处申报材料通知市社会福利院在15天内组织人员进行走访、调查,确实符合条件的通知街道办事处将“三无”人员送入。
3、入院
街道办事处接到社会福利院入院通知后,须做好以下准备工作:
a、必须提供县级以上医院给入院人员的体检证明。
b、入院人员私有财产必须上交社会福利院。
c、街道办事处必须给入院人员备齐所需的生活用品。
d、户口迁移信和本人档案。
4、入院后,因不服从管理,经教育不改者社会福利院将人退回,若隐瞒事实真相,将追究当事人的责任。

二、社会孤儿、弃婴申请收容程序
1、收容范围
南阳市区被发现遗弃的孤儿、残疾儿童和婴幼儿。
2、收容手续
a、由当事人、见证人向110或当地公安部门报案,并出具捡拾社会弃婴的经过,内容包括:捡拾社会弃婴的时间、地点、性别、大约年龄、弃婴的特征和所带物品等情况。
b、公安部门出具群众报案后查找不到弃婴亲生父母下落的证明。
c、公安部门在执行任务中捡拾的社会弃婴,可直接送往社会福利院,但必须出具捡拾证明,加盖公安部门公章,经办民警签名、署警号或留下有效证件,事后补办有关手续。
d、公安部门应对捡拾的社会弃婴到县级以上医院体检,提供“未患有传染病”的体检证明。
3、所需手续完备后,由公安部门、政府部门或单位,将社会弃婴送往社会福利院收养。

三、在南阳市社会福利院申请收养孤儿、弃婴程序
1、收养条件
申请收养社会福利院的孤儿、残疾儿童和社会弃婴,必须具有抚养教育被收养人的能力;未患有在医学上认为不应当收养子女的疾病;必须年满三十周岁。单身男性收养女孩的,与女孩年龄相差40周岁以上。
2、需收养人提供的材料
a、收养人的收养申请书
b、收养人的身份证及户口复印件
c、收养人所在单位或街道办事处对收养人基本情况的证明(姓名、出生年月、民族、学历、婚姻状况、子女情况、遵纪守法情况及有无抚养教育能力的证明,加盖行政章。)
d、管理收养人计划生育的部门出具的无违犯计生政策,同意收养,加盖计生专用章的证明
e、收养人需出具县级以上医院体检证明
所需材料备齐后,送报院长审查批复后,出具相关证明材料,到所在区民政局办理公告领养手续。

  南阳市社会福利院
  南阳居士为福利院孤寡老人.  
  孤残儿童分到食品.  
  社会各界人士踊跃捐款.  
  药房医生来福利院施医施药.  
  热烈祝贺南阳市福利院网站.  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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